园林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作者: 时间:2026-06-18 点击数:

园林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概述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园林技术(410202

(二)专业层次

专科

(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大类和专业类

农林牧渔大类林业类

(四)接续专业

可接续园林(本科)专业

二、入学要求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者。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为主线,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开放教育和技能社会特点,主动服务国家、区域战略。坚持面向辽宁社会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园林从业人员为学习对象,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本专业的园林植物、园林设计基本知识和常见园林植物识别、园林植物繁育、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园林植物养护、常见中小型绿地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技能,面向园林等行业/职业类别/技术领域,能够从事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城乡园林规划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职业面向

本专业毕业生在园林、林业、城乡建设、市政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从事园林植物的繁育栽培、养护管理和种植设计以及城乡各类园林绿地、园林建筑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辅助工作,农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推广人员等。


五、培养规格

专科(高中起点)最低修业年限2.5年,最低毕业总学分79,最低毕业总学时1422

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所需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

六、毕业规则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9学分:思想政治课模块11学分,其他课程模块6学分,专业基础课模块25学分,专业核心课模块20学分,综合实践课模块13学分,通识课模块4学分。






附件:

园林技术专业执行性教学计划进程表

专业名称

园林技术

规则号

250904441020210

学生类型

一村一名大学生

专业层次

专科

毕业最低学分

79

总部考试最低学分

46

一级模块

二级模块

模块最低设置学分

模块最低毕业学分

模块最低总部考试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型

建议开设学期

课程性质

考试单位

公共基础课

思想政治课

14

11

9

1

04392

形势与政策

2

统设

1-5

必修

分部

2

0467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统设

2

必修

总部

3

049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统设

1

必修

总部

4

9007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统设

3

必修

总部

其他课程

13

6

6

5

01687

信息技术应用

5

统设

1

必修

总部

6

02970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1

统设

1

必修

总部

专业课

专业基础课

40

20

15

7

02014

植物学基础

5

统设

2

必修

总部

8

01147

农村环境保护

5

统设

2

选修

分部

9

02032

植物病虫害防治基础

5

统设

2

选修

分部

10

02062

园艺基础

5

统设

1

必修

总部

11

02070

园林设计基础

5

统设

2

必修

总部

专业核心课

40

20

16

12

02682

花卉栽培技术

4

统设

3

必修

总部

13

02916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

4

统设

3

选修

分部

14

02923

园林树木

4

统设

4

必修

总部

15

02924

园林设计

4

统设

4

必修

总部

16

02927

绿地规划

4

统设

3

必修

总部

综合实践课

综合实践课

13

13

0

17

00138

毕业作业(农)

5

统设

5

必修

分部

18

01325

生产实习(农)

8

统设

5

必修

分部

通识课

通识课

14

4

0

19

51694

书法鉴赏

2

非统设

1

选修

分部

20

51718

地域文化(专)

2

非统设

1

选修

分部

总学分

144

74

46